女兒顯然與男友分手了,不過我沒有正式問她,她也沒有正式告訴我,昨天早上我故意問她,明天晚上奶奶生日,她男友是否買果籃作賀禮,如果是的話,要先上奶奶家才到酒樓,她還答我要先問男友呢。
我禱告過,如果神要讓女兒在婚姻的現實中學習成長,就讓她結婚吧,反之,如果這個不是合適的對象,就讓他們快些分手。果然分手分得很快啊!像對前男友一樣,她又央對方保持友情。甚至今天還去等對方下班呢!問我怎麼知道?嗯……嘿!嘿!嘿!說打電話找不到我?實際上是等男友的確實答覆才出去吧!我也不說甚麼,看她能作甚麼挽救行動!
從知道她交第一個男友到剛分手這個,我在態度與心態都有很大的分別。為人父母那有不想女兒有個好歸宿,有美好的將來,然而,女兒根本不領會父母的苦心。因此,從開始時的嚴厲告誡及指出對象的不恰當,到接下來不厭其煩地跟他分析男友的可靠性……直到現在這個,我是不加阻止,而且還希望順水推舟,想助她達成結婚的願望,結果還是落了空!
其實戀愛失敗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,不一定是自己有問題。然而,一而再,再而三地失敗,不是應好好檢討嗎?可是,女兒像坐上戀愛飛車,一個比一個開得更快,雖然曾加以告誡,可是,她根本不覺得有問題,像這個,一開始就開足馬力!像這種戀愛態度和方式,結果沒有發生重大事故已是萬幸!可惜,看她還是自己出了甚麼問題!
總覺得女兒很容易戀上人,甚至甘願做第三者,又或容許對方在自己或另一個女生之間作選擇!坦白說,我這個人從年輕時就有一種想法︰我不會容許男生在我和另一個女生中選擇,這也是女性的尊嚴與矜持!也就是說,不單自己不做第三者,也不會容許有第三者存在的關係。不要以為對方選上自己就是贏了另一個女生,要知道,剃人頭者人亦剃之!
另一方面,說我不夠大方也好,其實是對雙方的保障,縱使和平分手,我認為也不應與對方繼續做朋友,起碼不應再有單獨約會的可能。可是女兒就是這樣,跟每個前度男友都盡可能保持聯絡,甚至央求對方能繼續做朋友,為甚麼?我不明白!好像之前她喜孜孜地跟前度男友見面,告訴他有結婚的打算,還叫對方送她結婚禮物。恕我思想保守,換了我一定不高興自己女友單獨與前男友見面,還說收人家結婚禮物?正所謂君子不立危牆,保持這種方式的交往,隨時為自己帶來煩惱!換了自己的男友或老公不時單獨約會前女友如何? 不過,不管女兒的戀情如何,我在想,接下來我應如何當母親這角色呢?對於一個想以婚姻擺脫父母,對父母又沒有半點心意的女兒,我應如何履行父母的責任呢? 我也要好好檢討反省!





